The world is full of possibilities,let's create together!

Your Mind, Our Expertise - Seamless Cosmetics OEM/ODM/OBM Services

您的位置:首页 > About Tengyu > 媒体中心
媒体中心

腾宇风采丨化妆品法规座谈会

发布时间:2021-11-12 18:32:30点击:583

新规之下,品牌该如何突围??

腾宇在行动!助力品牌抢先一步!

 

由腾宇集团研发中心发起的《化妆品法规座谈会》于9月29日成功召开。

本次座谈会围绕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、

新品备案细则、旧品补录准则、特证产品、品名、

功效等法规要求展开深刻宣导以及学习。

1.jpg 

《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》

2.jpg 

新品备案

1、标签标识从2021.10.01起按照《办法》来执行

2、2021年5月1日前完成的备案,在2023年5月1日前,补充提交功效宣称

3、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备案,在2022年5月1日前,

补充提交功效宣称

4、2022年1月1日起,应当依据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的要求对化妆

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,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

依据的摘要。

 

旧品补录

1、旧系统完成备案的产品,2022.5.1前提交产品执行的标准和产品标签样稿、填报国产普通化

妆品的产品配方,上传特殊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。补充提供产品分类编码。

(产品分类编码指:化妆品的功效宣称、作用部位、产品剂型、使用人群,同时考虑使用方法)

△2、针对旧系统备案的产品,备案有效期为4年。

1)如果继续生产的需要续期备案,没有续期则不能上市销售。

2)如果无法在对应时间补齐资料的产品,则不能上市销售。

3)2019年10月前的检测报告,时效为2年,报告过期的产品如果继续 销售,需要重新送检

出报告产品方可正常销售

3、旧系统迁移到新系统关联上的产品,如需要注销,要先进行补录,后面提交注销申请。

 

特证产品

特殊化妆品

(染发、烫发、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防脱发以及宣称的新功效)
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2021年1月1日起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、脱毛、美乳、

健美、除臭设置5年过渡期,过渡期后不得生产销售


  • 电话直呼

    • (020)37411701
    • customer service :
  • Scan and follow us